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斩断执法经济链条乱罚款才不会卷土重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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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1-7 20:57:0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【江山•时事聚焦】报道:徐州交巡警乱罚款曝光后,当地已作出处理,责令主要负责人作出检查,对分管副局长停止执行职务,给予交巡警大队长撤职处分,对当事民警予以辞退。对于乱罚款问题,以往许多地方在曝光后,往往对责任官员给予免职、停职、调离等处理,像徐州公安这次撤了交巡警大队长、辞退警员的做法,并不多见(11月3日新华网)。很难想象当你开车在路上行走时,自己没有任何的违规和违法行为,然后被交警无端拦截罚款的情景。徐州市对交警乱罚款事件的处理速度快,力度大,受到社会的好评。但这样处理只能解决临时的治标,不能治本。可能隔一个时段,罚款经济又会卷土重来,真正的问题还在于地方政府本身。这就需要当地政府深刻反思,让执法部门的收入和罚款彻底脱钩。
  原来河南省永城市永生运输公司经理刘新闻,于10月28日来到了徐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,申请对本公司货车罚款的行政复议。主要是10月26日这一天,该运输公司共22辆运煤车就被罚款24次,处罚金额2600元,平均单次罚款108.33元。处罚决定书上具体违法行为: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”13次,占总次数的54.1%;“调头妨碍行驶”9次,占总次数的37.5%;“安全设施不全”2次,占总次数的8.3%。可工作人员似乎并不在意,对刘新闻带来的24张处罚决定书记下后,就打发刘新闻回去,两个月以后再来看结果。“如果认定交警执法是不合法的罚款,能不能退?”工作人员说:“那不清楚,等领导指示。”刘新闻左思右想不对头,只好向媒体求助,不然公司的利润只交的一下过路费。
  央视记者来到公司后,首先听取刘经理介绍:“我们公司的业务是每天将河南永城的煤运送到江苏徐州的一些钢厂,罚款如今成了每辆车路上每天必须支出的费用,被罚一二百元是家常便饭,多的时候则要五六百元。平均每辆车每月被罚都在5000元左右,公司共有40辆大货车,每月罚款金额就是20多万元,一年罚款金额就达到了200多万元。被交警罚得最多的地方,是在徐州市铜山区和贾汪区境内。”随后刘经理拿出二个月的罚款单就有满满一纸箱。绝大多数罚款都没有道理,特别是“调头妨碍行驶”罚款,是无中生有,高速公路本来就不存在调头的问题。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”罚款,更是站不住脚,大车行驶大车道,肯定不会在小车道行驶。罚款太随意了,真是罚你没商量。
  随后记者跟车暗访,前往江苏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。路程总共不过110公里,但需要经过河南、安徽、江苏三省。半个多小时后,经104国道货车到了江苏铜山县茅村镇。交警示意货车停车,没对车辆进行任何检查,交警就让司机出示驾驶证,随后打出了一张罚单。货车刚开了不到两公里,又一个交警伸手示意货车靠边停车,司机不得不再次接受罚款。当货车进入徐州后,来到了贾汪区,同样也被交警拦下,直接开出了200元的罚单,处罚决定书上显示,违法行为是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。这哪里是执法,分明就是打劫。乱罚款已经引发较大的民愤,是典型的公权滥用行为,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课题背道而驰,是亟需清除的毒瘤。
  乱设卡、乱检查、乱罚款,公路三乱已成为一些地方交警、路政人员敛财的工具。违规开罚单的事情曝光后,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孙建友迅速召集市局纪委、督察、交巡警、铜山分局、贾汪分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,通报了当晚央视播出的相关情况,查摆问题,剖析原因,吸取教训。会上,局长孙建友认为央视所反映的铜山、贾汪两分局交巡警乱罚款的事实清楚,属于典型的违法、违纪行为,并对出现这一情况带头做了检讨。要求在交巡警系统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活动,不回避、不遮丑。对下达罚款指标、乱收费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一律依法、依纪严肃处理。对一线执法民警进行培训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坚决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。并责令铜山、贾汪两家单位向当事司机、企业认错道歉。
  从处理到人的情况看,交巡警大队长已经撤职,当事警员辞退,说明徐州市态度坚决,还是严肃对待这次曝光的事件,值得肯定。记者采访贾汪分局的警员,为什么要对一个车无理由连续罚款?该局警员直言:“不这么罚完不成任务,政府给交管部门下达罚款任务,交管部门只得将罚款任务分解到上路执法的交警头上,如果我完不成任务,就要扣工资”。道出了乱罚款苦衷,说明是单位不合理的考核机制带来的问题。单位用“完不成任务扣工资、多罚多奖”来激励,与交警个人收入捆绑,交警谁都不敢对工作抗命不遵,这就引导权力胡作非为出现恶意罚款的怪象。交警路上一站,要你停车就得停车,说谁应罚款就得交钱。
  作为公路运输的护卫者交警,本该是依法执法,处罚道路上的违法行为,来保障公路的畅通无阻。但是有些人就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利,假公济私为自己谋取利益,而广大车主就成为了最直接的受害者。只是令人不解的是,徐州交警乱罚款的事情肯定已经不是短时间存在,但为何一直无人揭发和处理?究其原因,就是有官官相护的现象,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默许。交警乱罚款,网友吐槽这是穿着制服的强盗,凸显公权执法背后的乱象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明确規定,任何单位不得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。徐州为何要下罚款指标?正如网友陆敬平所言:“仍然有单位顶风违纪,明知故犯,这一点必须要厘清,要有个说法。”是呀,滋生乱罚款的根源不铲除,罚款乱象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。
  随意拦车,遇车即罚。乱罚款表面上看是市交警违规,实际上根源还在上面。从这一点来看,相关交警因罚款丢了饭碗的处理,似乎也有点冤,应该把交警乱罚款的板子,打在政府的身上。从中央到地方对公路滥罚款,滥收费三令五申的出禁令严打击,可总是禁不住,这究竟是为啥?我认为还是经济利益的问题,是官员权力寻租的问题。交警应该是定编定员定岗,一公里二个交警执法,这绝对是不符合编制规定。为什么要收编这么多人?主要是单位一把手的问题,进人都是一把手说了算,好处是明的,进一人能收到不菲的孝敬费。这就使一些有执法权、能创收的单位尽情的进人。财政是按国家定编人员拨款,那些膨胀的交警人员经费又解决不了怎么办?于是,就只好向司机开刀,打劫执法解决自捞工资问题。此事曝光明里是执法问题,暗里则是用人混乱,权力不受监督的问题。
  以罚款养执法,是造就乱罚款的直接元凶。在这一百多公里的路上,执法的人员竟高达200人,简单的说,就是两个人管一公里,财政无法承担全部费用,这两百人就只能是靠路吃路,才捏造司机各种违章,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罚款,这让过往的司机苦不堪言。仅永生运输公司一家的22辆车,每天就要被罚款达24次,最多的时候平均每8分钟被罚一次,真是心太狠。交警乱罚款已成当地一害,你这样罚,别人还能生存吗?物极必反曝光是迟早的事。乱罚款并不只徐州,去年央视《经济半小时》栏目曾对河南省信阳市“罚款月票”进行曝光。“超收奖励、罚款分成”的模式,已成为相关部门的潜规则,很多单位靠这个发工资、奖金和福利。为了完成创收,相关部门有时甚至是纵容警员乱罚款。
  从1994年开始国家就对公路“三乱”进行治理,但治理了十九年,公路“三乱”依旧乱象丛生。这样的画面在我们手中还有很多,但司机们说这并不可怕,真正让他们害怕的是在有些地方,乱罚款已经形成了一条牢不可破的产业链条,并且交织成了天罗地网,让他们无处可逃。媒体推算公路每年罚款为2700亿元,这些钱的去向和用处都未透明,成为一大疑问。如果继续靠发文件来治理公路三乱,我估计可能很难改变。三乱该如何治?关键是要彻底切断基层执法部门与罚款之间的利益纽带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收费、罚款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,实行收支两条线,同时不准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收入任务,地方财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执法部门返还罚款。
  公路乱罚款虽然一直以来饱受诟病,但其存在显然已非朝夕之间。应该承认,各地对于公路“三乱”,也出台了一些积极地治理措施,有的甚至直接与官员的“乌纱帽”挂钩,按说应该有足够的威慑力,但现实的情形为何仍然疗效不佳呢?其实谜底并不难揭开。当公路每年罚款有几千亿收入,而这笔巨额款项的去向和用处却不得而知时,答案也就在其中了。因为这笔巨款不需要任何投资,只需拦车收费即可,每年数千亿的入账确实动心,公路“三乱”可谓不折不扣的无本万利。从司机叫苦不迭的现实来看,公路三乱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。不仅没有绝迹,反而花样翻新。地方政府与执法人员权力分肥,把公路当成了“提款机”。
  执法者任意罚款,陷入割韭菜式的困局,割掉一茬很快长出一茬。不仅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,还增加了司机经济负担,推高了物流成本,抬高了物价,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压力,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形象。要说执法部门不懂执法经济的危害,那是“冤枉”他们。但在执法经济面前,什么交通安全、法律道德,统统抛到九霄云外。执法人员为了执法经济利益抓罚款,并不难理解。但任何事物都不能没有边界,不能突破法律与正义的底线。既然司机怨声载道,媒体已经曝光,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割掉执法经济毒瘤。不能让执法人员想收就收、想罚就罚。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,斩断执法经济链条,把脱缰的权力关进笼子,让执法人员的绩效考核与交通服务质量、社会评价挂钩。这样公路执法才能文明,执法打劫现象才会消失。只有规范执法行为,才能让交通罚款真正服务于交通安全。
在攻与防的對立统一中寻求突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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